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3 点击率:1195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版》规定,现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外委原材料试验室 需进行 设备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外委原材料试验室四台新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TWBCG2026-009

(三)项目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

(四)采购内容:智能土工合成材料制样系统1台、自动滴定仪1台、箱式电阻炉1台、防水卷材不透水仪1台,共计4台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出具的授权代理书。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至少有3个销售仪器设备的类似业绩,销售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四)工期要求:中标后1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对接的调试工作。

(五)最高限价: 112600元(含税),本次报价涵盖了供应商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款项、运输费用、包装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备品备件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

(六)付款方式: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需检校的设备,经供需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校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60%,待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款项剩余10%。

(七)供应商报价文件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邮寄情况:报价文件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与采购需提供资料材料复印件及报价文件需提供扫描格式、文档格式,上述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后,请于2026年4月8日15时00分密封邮寄至我公司,邮寄地址:双流区和顺路一段366号蜀道云上城12号楼1302号(综合部),联系人:倪老师,电话:18281316367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的报价文件;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6.报价文件人员要求中提供无效人员资料。

7.报价文件中未提供电子文档备份(包含扫描格式、文档格式)。

(十)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保质期为验收合格日起至少2年。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自身质量问题,凭保修单免费维修。

(2)在质保期内,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乙方需提供免费维修,并负担维修过程中的费用。如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设备维修1年达3次及以上,供应商应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仪器。

2.若提交的资料含有虚假信息,导致采购方遭受损失,供应商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采购方本次中标价格30%违约金。

(十一)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抵税折扣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放弃中标资格,在有效报价满足三家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报告排名顺延。


附件: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doc

附件2:设备技术要求.doc

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模版,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准)).docx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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